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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都大教堂,是建筑艺术上的传奇。
这栋伟大的建筑,完全抛弃了建筑学理性的概念,呆板的直线与厚实的拱券被唾弃。十二根巨大优雅的圆柱塔楼与无数细密的拱柱支撑着整个教堂的重量,教堂内部四十二间小礼拜堂全部由倾斜的柱子支撑,所有的平面组成了复杂的波浪线。
十二塔楼轻盈的尖顶上,雕刻着圣徒的塑像,他们居高临下,威严宛若主宰般俯视着全城。
外围看到不到砖块与水泥的半点痕迹,惟有的,只有出至名家之手的浮雕。怀抱圣子的圣母、神话中天使与恶魔的战役、圣经故事里的一个个场景,这建筑几乎完全由大大小小的工艺品堆砌而成。
它最极致地追求着视觉上的美感。
破坏这美感的,哪怕是重要的梁柱,也得被镂空刻上蜿蜒的花纹。
事实上,在建成之初,就有人预言这教堂不到十年就会崩溃,但至今一百三十年的历史,见证着这奇迹的存在。
“费都的皇冠”,主教们经常用朗诵赞美诗般的语气来描述它。
但费都的市民私下给它起了个绰号:“圣冢”,因为在夜色笼罩时,眺望这森然气派的建筑,总觉得它如同世间最巨大的墓碑,像尸骨般嶙峋可畏,充满梦魇般的残酷华美。
诺森·菲利浦在圣冢后院的苦修所生活了二十年,他年近六十岁,脸上的皱纹重重叠叠。长期清水与豆子的饮食让他瘦得仿佛骷髅,坚硬的干豆子使牙釉质严重磨损,每当这个老头张开嘴时,一口被磨尖的畸形牙齿叫他仿佛地狱的魔怪。
苦修士只能吃这种食物,他们用生活与肉体上的磨难来表明精神的无比虔诚。
“贪婪得像猪一样的主教,我捐献的财富,能享用一辈子的里脊肉和美酒。”每次就餐时,诺森扒拉着盘中的豆子,总要嘀咕上这么几句。
整个苦修所的修士都是由请求庇护的逃犯担任,没有正儿八经的神职人员愿意干这差使,但苦修士的多寡,往往又是教廷评定地区主教是否称职的一项依据。
“惟有苦修士,才是真正将灵魂奉献给主的人。”民间和教廷上层,都这么认为。
不少修道院的神甫,总是用抽签的方式,半年一轮换地担当这要命的职位。
“倒霉,又得去牢子里待上半年。”抽到下下签的神甫,沮丧得像死了爹娘。
所以费都地区主教伊格,聪明地把庇护者一股脑全赶进了苦修所。
在下属神甫们的眼中,伊格伟大得宛若天穹最明亮的星辰。
“赞美光明神,祝福主教大人的智慧,总算摆脱这鬼差事了。”他们虔诚地歌颂着。
诺森勉强嚼了几粒豆子,愤愤不平把盘子推开,他无比怀念甘醇的美酒和香滑的肉片,光想想,口水就在舌头上打着滚。
豆子、豆子、豆子,这遭天谴的豆子!
从狭窄房间的破烂柜子里,诺森在一堆烂布条中翻出个小钱袋,仔细数了数,里面还孤零零躺着四、五个金恺撒。
幸亏当初在捐献财产时留了手,他才能偶尔偷偷溜出去满足口腹之欲。
一个金恺撒,能让教会马厩的车夫,趁着周末弥撒,神甫和主教全待在礼拜堂时,驾上马车带他出去溜达一圈。
透过车窗体会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热闹气氛,再从路边摊买碗热腾腾的鱼杂碎汤和几串丸子,这些以前不屑的平民小吃,将诺森从清水豆子的地狱拯救到天国。
不过有一次,因为颠簸,洒落了几滴汤汁到车厢里的地毯上,车夫沉着脸禁止他再吃连汤带水的食物。
“幸亏只是几滴,如果哪天整碗汤都泼了,弄脏了贵重地毯,主教老爷会生气的。”车夫说,“你就不能下车来吃么?”
下车?天知道巡警队的探子是不是跟在后面,离开马车就等于失去庇护权的保护,那些红着眼的探子会像看到裸女的色棍,恶狠狠扑过来将他绑到绞刑架上。
“或者你能帮忙买点酒和肉,送到教堂里,我在房间吃。”诺森探试地问。
“停止这亵渎的想法,带一位苦修士上街逛逛不算什么,但把忌讳的食物送入神圣的苦修所里,那会被押上宗教法庭接受审判。”车夫严肃地说。
周末的夜晚到了,教堂又忙碌起来,大大小小的礼拜堂坐满了人。厨房准备着圣水和圣饼;神甫庄严地站在弥撒台上盘算今晚会有多少信徒捐献;主教大人则在专为达官贵人预备的房间里和大人物谈笑风生,他刚答应为一位男爵的女儿洗礼。
即将持续几个小时的礼拜和祈福随着圣诗班空灵地腔调开始了。
“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甫划着十字朗诵。
“荣耀归于天上的父,愿父宽恕罪人。”跪在地上的信徒合道。
整个教堂笼罩在神圣的狂热中。
诺森摸着所剩无几的金币,他决定今晚再出去奢侈下。
马厩在苦修所的西侧,离得不远,风大时,苦修士们经常得忍受马尿的骚味。
“小柏潘”,诺森鬼祟地小声喊,半晌,一个揉着眼睛的小伙子打着哈欠从马夫房走出来。
“噢,老头,我可忙了一天,你有什么理由来打搅年轻人的美梦?”柏潘抱怨。
“这钟点主教大人可不会用车,咱们能去街上逛逛。”诺森挤了下眼睛,咧着嘴笑,“快去套上马。”
柏潘瞄了下诺森的腰间,“搀嘴的老家伙,有两个月没溜出去了吧,我还以为你没钱了。”
诺森掏出枚金恺撒,扔到车夫的怀里,“老菲利浦什么都没,就是不缺钱。”
咬了咬金币,确信是真的后,柏潘环顾四周,小心翼翼把钱装进内兜,低声说,“老规矩,你先去墓园后门等着。”
诺森点点头,“记住,一定要是黑十字马车。”他强调。
墓园里,一座座墓碑整齐地林立着,像死去的人们一样,在那里安静地沉默。有资格埋葬在这儿的,都是信仰光明教义的权贵者。
“嘿,伙计们,我可比你们幸福,至少等会能吃上肉丸子。”穿越棺柩群时,诺森对着墓碑上大小不一死者的塑像说。
马车停在虚掩的铁门外,“小柏潘,是你么?”诺森喊。
“轻声点,想让人发现我们吗?”车夫回答道,是柏潘的声音。
诺森还是疑迟着没动,他借着月光,用昏花的眼神仔细打量,直到确认了车厢上的黑十字货真价实后,才放心窜过去。
“去夜市,我想念那儿的腌肉和鱼丸。”诺森迫不及待地嚷。
“只要别喝汤弄脏车子,你抽大麻都没关系。”柏潘不耐烦地扬起鞭子,两匹驽马“唏呖呖”打着响鼻,拉着车缓缓前行。
诺森突然发现不对劲,车厢地板的毛毯,内壁悬挂的红木酒橱,座位上的厚实垫子都崭新无比,并不是那辆他偷偷乘坐了许多次的旧车。
他慌乱地喊,“小柏潘,这车哪来的?”
“就停在车库旁,是教堂新买的吧。老家伙,你真有福气,大概连主教老爷都没碰几次,就被你享用了。”
巡警队绝对不会用假扮教会马车,把自己骗出教堂的蠢伎俩,车厢上的黑十字不容冒充,否则就是玷污神权。
没人会笨到用这方法逮个逃犯,然后去迎接教廷怒火的责难。
“多心了?”诺森嘀咕,但慌乱还是无法抑制,那种大祸临头的感觉占满了头脑,驱之不散,挥之不去。
他的预感一直很灵验,年轻时,至少有两次,预知危险的能力救了他的命。
“回去。”诺森沙哑着嗓子说。
“你疯了?钱可不退。”柏潘不乐意,他还盘算用那枚金恺撒,去夜市淘几件便宜又实用的小物什。
诺森推开车厢前窗,把身子探到车驾处,“快回去。”他扯住柏潘的头发,厉声吼道。可怜的车夫痛得大叫。
拉车的马尥起了蹶子,连蹦带跳,车厢剧烈摇晃着,车轴像要断裂似地发出刺耳的响声,整辆马车七弯八拐向前滑行了许久,才慢慢停下来。
柏潘咳嗽着挣脱开,从车驾跳下来,“狗娘养的,看我不教训你。”他一边咳一边骂,使脸呛成猪肝般的颜色。
“我们回去,小柏潘。否则隔天清晨,人们会惊讶地在马房发现你已僵硬的尸首。”诺森压低声音,脸上浮现出可怖的笑容,眼睛直钩钩瞪着车夫。
年轻的车夫打了个冷颤,怒气匆匆的势头像被迎头浇了一桶凉水,他只觉得,那个苍老的苦修士,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丛林的野兽,而自己,就是被野兽看中的猎物。
“在费都大教堂苦修所的,当年可都不是什么善主。”柏潘突然记起这句话。
他想丢下马车逃跑,但一想到明早主教老爷发现少了辆车时,会有什么惩罚降临到自个头上。
解雇倒是小事,很有可能会被送进监狱,牢饭可没那么好吃。
而且留了案底,代表他再也找不到体面的工作,费都的老爷们不会雇佣不清白的人。
当车夫硬着头皮,哆嗦地爬上驾驶位时,街道出现了一队巡警,来得恰是时候。
“菲利浦骑士,你哪也去不了,现在以一级谋杀罪逮捕你。”为首的正是莱姆探长。
“狗鼻子真灵。”诺森啐道,然后对车夫吼,“别耍花样,没人敢强迫教会马车停下来。”
仿佛嘲笑般,巡警们利索地冲上马车,把诺森拖下来,狠狠扭压在地上。
“亵渎,你们胆敢在黑十字马车上侮辱一位苦修士!”诺森脸涨得通红,他不停挣扎着。
莱姆探长耸耸肩,“很遗憾,这可不是教会的马车。”
诺森明白了什么,他冷笑说,“找辆破车,漆上神圣的黑十字?在接受审判时,我一定会把这件事讲出来。”
“不,我怎敢做这么愚蠢的事情。”探长得意地说,猫抓耗子的游戏让他很愉快,“哈士男爵的女儿,正在教堂接受洗礼,为了表示感谢,男爵准备送一辆马车给主教阁下作为礼物,并且请示过伊格主教,按他的喜好来设计马车的款式和外表。”
“礼物尚未送出,就不属于教会的财产,很遗憾,假如你晚个几天再乘坐这辆马车,我们万万是不敢藐视神权的。”
“该死,这都是骗局。”诺森全明白了,他喘着粗气,打量四周,完全没逃走的机会。
即使是年轻时,他也没办法赤手空拳从十几名巡警的包围下杀出条血路。
突然间,诺森整个人放松了下来,干豆子那令人做呕的味道,在脑海浮现。
现在,一切都解脱了。
被拉上囚车时,诺森转过头,用哀求地语气说,“我会交代一切的,但在那之前,能不能帮我买碗鱼杂碎汤?”
※※※※
把手指伸入银色的圣杯中打湿,将几滴清水溅到婴孩的额头上后,伊格主教在孩子的头顶上划着十字,祷告了几句。
“主教阁下,感谢您为我的女儿主持洗礼仪式。”哈士男爵爱怜地在小女婴粉嘟嘟的脸上吻了几下,然后把女儿交给一旁的妻子。
“为每位信徒服务,是我的职责。”伊格和蔼地说。
“马车基本上已经建造好了,用最上等的木料。在车轴上甚至加装了最近在皇城流行的弹簧,不得不承认,这点小东西让整辆车更加舒适,不怕颠簸。”
“噢,男爵阁下,您太慷慨了。”伊格礼貌地恭维,但语气淡淡的,似乎并不在意礼物的贵重。
其实他心里高兴得要命,一辆真正的豪华马车,可值几千个金恺撒。
“今天我就是乘坐那辆马车来的,请原谅我的冒犯,一点小小的虚荣,因为我想体会一次乘坐黑十字马车是怎样的滋味。”哈士男爵说,“感觉太美妙了,只是拉车的马劣质了些,无法彰显出马车的价值以及主人的身份。”
“这不算什么,神对每位信徒都是宽容的。”
“等南方的两匹好马送来了,我就能正式捐献给您,不,捐献给教会了。请相信,如果礼物不能尽善尽美就拿出手,实在有损贵族的尊严。”
正在聊天时,一位神甫匆匆推开贵宾室的门,在伊格主教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巡警队逮捕了他?”
“是的,在离教堂几百米的一条街上。”
“那庇护权呢?”
“因为他偷坐的是男爵阁下的马车,又身处教堂外,按照与世俗法律的约定,他失去了庇护权。”
伊格主教皱起眉头,他抱歉地对男爵说,“请原谅,某个在教堂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庇护者,溜出教堂导致被巡警抓到,更不可饶恕地是,他居然偷乘了您准备捐献给教会的新车。”
“噢,希望车没有损伤。”
“真不知道那老东西发了什么疯,活够了么?”伊格摸不着头脑地想,不过他很快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一个不知好歹的苦修士,不值得他过于关注,而且,他更担心那辆装了小弹簧的新车会不会被弄坏了。
“您瞧,有时候我也觉得庇护权过于宽容了,有些逃犯,就算在教堂生活几十年,仍然学不会守规矩。”伊格主教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客人解释。
哈士男爵也愉快地想,他可帮了热库伯爵一个大忙。
连马车的费用也是伯爵家私下出的,不花一分钱,就能卖个人情给热库伯爵。
他恨不得这种事多来几次。
※※※※
再次走进巡警厅,福兰发现,巡警们对他的态度好了起来,至少每个认识他的,都会微笑地打个招呼。
莱姆探长甚至邀请他一同午餐,在享用一盘蚝油炒豆子时,探长用滑稽地口吻说,“哈,我倒记起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洗耳恭听。”
“诺森·菲利浦,那位躲开法律惩罚二十年的罪犯,在审讯他时,只要给一顿好吃的,就什么都说,爽快极了。但有次端给他一碗炒豆子”,探长指了指餐桌,“那个怪癖的犯人,像经历末日审判般,疯狂地拉扯自己的头发,大声号哭起来。”
“天,居然有人会害怕豆子。”福兰好笑地将几颗炒豆子放进嘴里,脆脆的,挺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