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纽约杀人竞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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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马车在大街上呼啸而过,温柔依然不时地用望远镜搜索目标。

洪浪则始终在关注着血腥纹章上的排行榜。

值得庆幸的是,这段时间里,冒险者们的杀戮值大都提升有限。那些位列前十的冒险者也似乎失去了好运,成绩上升得始终很慢。

这使洪浪松了一口大气。

当自己的成绩不好时,看着别人的成绩同样糟糕,无疑是一种最大的心理安慰。

尤其是在这种成绩关系到自己的身家性命时。

悍马车已经进入了布鲁克林区,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是正式进入纽约市区了。

布鲁克林曾经是有名的黑人聚居区,由于受教育程度低,这里曾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被一些人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布鲁克林曾经的恶名渐渐得到了改善,尽管这里的黑人依旧对外来种族抱有敌视态度,但在变种人出现,新种族主义萌芽诞生后,即使黑人自己也卷入了这场新种族大战中。

或许是曾经的黑奴历史,令黑人们对种族主义总是恨之入骨,因此相比白人,相当数量的黑人对变种人抱以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布鲁克林区受到的战火波及是最小的。

布鲁克林大部地区街道布局像棋盘那样工整有序;许多街名用数字命名。宽阔繁华的商业大街两边,分枝出许多宁静住宅区的小街小巷,房屋式样多彩多姿,但每条小街内的建筑风格常常比较一致。除了一些不超过六层的公寓楼,一般住家多是两层楼房,有绿荫丛中独立的大洋房、童话风味的尖顶小宅院、精致实用的双拼或连栋排屋;有敞廊拱圈的殖民式、突窗细柱的维多利亚式,厚重华贵的褐石式,等等等等。这些风格迥异、色彩缤纷、整洁美观的老宅子,多有百年上下的历史,她们就像经过精心打扮的半老徐娘,沧桑不失华丽。漫步在大街小巷,享受着温柔的悠闲,观赏着家家户户前院各显个性匠心的红花绿草,以及看似无意散落在那里的装饰小品,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悍马车在布鲁克林大街上放慢了速度行驶,尽管纽约市如今在战火的摧残下已变得凋零残破,可是被称为树之城的布鲁克林区在许多方面依然保持着完好的景象——曾经的混乱之地正在变成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地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沈奕坐在车上观看着街边的风景,他突然指着前面一家餐馆说:“我在那家餐馆吃过饭。”

温柔放下望远镜看看沈奕。

“两年前我出差来过纽约,有个伙计跟我介绍了这里。一个黑人小伙子千里迢迢跑到中国去学中国菜,回来后开了一家中餐馆。你能想象吗?他做得比大多数中国人还地道,但是那的生意并不好。我在那里吃过几次,和他交成了朋友……我刚才看到他站在餐馆门口了。”沈奕笑看温柔。

温柔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说:“你觉得如果你现在过去,他会认识你吗?”

沈奕的眼中现出一丝迷茫:“我不知道……”

想了想,他笑着摇头“不,这不可能。这不是我们曾经经历与熟悉的那个世界。它们只是看上去很象……”

他看看温柔:“一群NPC而已。”

温柔张了张口,想说去终究什么都没说。

沈奕看着那餐馆落在车后,眼神中充满哀伤——如果说任务世界中的人都只是一群NPC,那么他们自己呢?他们又是什么?

这个答案无人能答。

放纵的思绪在风的吹拂中散开又收拢,集中精神,他拍拍金刚的肩膀到:“在这停一下,我去打探些消息回来。”

“你确定在这能打探到你要的消息?”金刚有些怀疑。

他们此刻停留的地方叫230街。

纽约的地名多用数字表示,从第一大道开始一直延伸到数百位以外。比如有名的时尚街第五大道等等。

230街是布鲁克林一带比较出名街道,不过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它的混乱。

早在人类与变种人开战之前,这里就是有名的混乱之地,黑帮殴斗场所。每年发生在230街上的杀人案足有二十多起,绑架,盗窃,抢劫类案件不计其数。那部有名的电影《虎胆龙威3》中,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纽约警察就是在这一带被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同时身上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我憎恨黑鬼。”——他险些被当地的黑人给生吞活剥。

这刻面对金刚疑惑的眼神,沈奕微微一笑。

他轻声说:“混乱之地,往往也是消息灵通之地。”

街头拐角处有家夜总会正在营业中。

战乱年代,百业凋零,但是夜总会这种娱乐形式却几乎不受影响。当人们已经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四处旅行,在海滩上晒太阳看沙滩美女时,买醉就成为最经济的娱乐方式之一。

尤其是那些今日不知明日的暴徒,混混,对他们来说,抓紧时间享受青春,更是生活的重点。

夜总会里正放着悦耳的音乐,正前方的大舞台上一大群舞女载歌载舞,穿着三点式服装的兔女郎端着酒盘四处行走,询问客人的需要,包厢里到处都有客人在搂着姑娘大声的说笑,手上的雪茄袅绕出丝丝烟气。

沈奕漫步到吧台前,掏出十美圆放到台上:“随便来点什么。”

酒保迅速给沈奕送来一杯马丁尼。

美圆是沈奕进入血腥都市前兑换的,相比那些进入任务世界后先抢劫的冒险者,他更喜欢用柔和一些的方式解决问题。1个血腥点兑换20美圆,人民币与美圆的兑换比例,血腥都市把它固定成了永恒不变的5比1,沈奕曾笑说这是血腥都市对未来人民币升值的预测,温柔则认为该预测有些贬低。

“还需要再来点什么吗?先生。”酒保送来殷勤的微笑。

沈奕随手又拿出一张十美圆送到酒保手中:“回答我个问题就行了。”

“那要看是什么问题。”酒保很谨慎,没有接钱。

“我想知道这里消息最灵通的人是谁。”

酒保的面色有些为难,他想了想,低声凑到沈奕耳边说:“如果没有太紧急的事,最好别找他,那个人并不好惹。”

“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够了。”

“再加十美圆。”酒保回答。

拿到二十美圆,酒保迅速把钱放口袋里,然后一边用抹布擦着台子,一边形若无事的说:“3号包厢,莫布里先生,我不会承认是我告诉你的。”

“明白了。”沈奕点点头。

在夜总会场绕了一圈,沈奕找了个位置坐下。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3号包厢,透过垂下的珠帘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左右各搂着一名吧女。在包厢的外面,还站着两名彪形大汉,裸露的手臂上是大片的纹身。

沈奕好整以暇的看了一会那中年男人,伸手打了个响指,一名吧女来到他身边:“先生需要来点什么?”

沈奕随手取出一叠美圆放到那吧女手中:“为我选一瓶好酒,送给3号包厢的莫布里先生。”

“需要我为您带什么话吗?”吧女很机灵。

“什么都不用说。”

那吧女拿着钱离开。

没过多久,一瓶高档红酒送到了3号包厢。

那中年男子惊讶地问了几句,在得到答案后看了看远处的沈奕。

沈奕向着那男子遥遥举杯致敬。

没过多久,吧女来到沈奕身边说:“莫布里先生请你过去。”

※※※

3号包厢里,莫布里冷冷地盯着沈奕。

这是一个面容冷酷的男子,属于那种单看长相就知道他是哪类人的货色。

莫布里是这一带有名的黑手,他主要负责收脏,销脏。干这类活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犯罪分子,消息也特别灵通,黑白两道通吃,因此偶尔也做些消息贩卖的生意。

这刻莫布里看着对面的沈奕,好一会,他才搂着身边的姑娘说:

“知道我为什么叫这个人过来吗?不是因为他送来了价值八百美圆的酒,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里他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你知道这世界要找出一群怪胎出来很容易,可要想找一个大公无私不求回报的人却很难。”他是对着身边的姑娘说的,眼睛却看着沈奕:“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不求回报的人,事实上我也不和这类人打交道。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我们的朋友的确有事求我,而且他做事很有魄力,也很有信心,但他显然还是看轻了我莫布里,他该用三千美金的酒来吸引我的注意的。”

莫布里随手指了指台上的酒:“这瓶酒可以让你坐在我面前,但只要你说出一句让我不高兴的话,我就立刻让你把你扔出去。”

沈奕微微一笑:“我从没想过要用八百美金来换取莫布里先生的午餐时间,您虽然不是沃伦巴菲特,但在某些方面您同样可以为和您共进午餐开出一个相当不错的价钱。尤其是对您这样的消息灵通人士而言。”

“就知道是这样。”莫布里嘟囔了一句,他用餐巾擦擦嘴:“那么告诉我,你想知道什么?”

“有关于变种人的消息。”

“如果是普通的消息,走出这个包厢,你随便找个人就能问到足够多。”

“关于他们在哪里,如何找到他们的消息。”

“那可就不是普通消息了。”莫布里眯起了眼睛,把粗大的雪茄放在嘴里狠狠地吸了几口,在吐出一大圈袅绕烟雾后才缓缓道:“十天前,有几个杂碎在莱曼兄弟公司买了一批军火。有人认出其中一个是变种人。我的一个伙计注意观察了一下这批武器的去向,他得到了一个地址。”

“我想要那个地址。”

莫布里有些疑惑地看看沈奕,想了想,他把雪茄灰往沈奕的身前掸了掸,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来路,不过我也不感兴趣。我甚至不想知道你和那帮变种杂碎有什么关联。想从我这得到消息?可以。三十万美金。”

“三十万美金?”沈奕笑笑:“不便宜。”

“联邦调查局来也是这个价。”

“不。”沈奕摇头:“如果是联邦调查局的人过来,他们会扔给你一份资料,那上面有你这些年干的全部缺德事,加起来足够让你的下半辈子永远在牢狱中度过。然后你会主动的把所有他们想知道的消息告诉他们,换取你继续逍遥自在的过好日子,包括继续痛宰我这样的客人。”

莫布里吃吃的笑了起来,他用力搂了搂身边的女人,用夹着雪茄的手指指指沈奕:“我喜欢这个家伙。”

然后他把手往台子上一拍,低喝道:“要么拿钱,要么滚蛋!看在酒的份上,你还剩下最后的机会用自己的腿走出去。”

沈奕淡笑:“有件事忘记告诉你。我之所以送给您一瓶价值八百美金的酒,不是因为我要用它来换取您的午餐时间,而是因为我发现现在的纽约和我原先预计的纽约有所差别。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金钱虽然还有作用,但已经不再具备支配地位。有另一种东西比金钱更具备使用价值,而且成本很低。考虑到钱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所以我大可以更加大方一些,用它来作为对您的补偿。”

“补偿?”

“对。”沈奕笑道。

他闪电般出手,一把按住了莫布里的脑袋,将他的脑袋死死按进台上水果盆中。外面的彪形大汉闻声而入,见到这情况正要出声,沈奕左手突伸,一把掐住其中一个大汉的脖子,左手大拇指往对方的喉结上轻轻一按,那大汉扑通软倒在地。另一名大汉正要掏枪,沈奕一脚踩在他脚背上,反手拎住他衣领,将他往下一拉,扯到台前,顺势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下,那大汉同样翻了翻白眼当场趴下。

这一套袭击动作顺畅如行云流水,沈奕连站都没站起来就轻松解决了莫布里身边的两个保镖。莫布里身边的两个女人这时才刚刚反应过来,吓得正要尖叫,沈奕已经把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随手一拎莫布里,这家伙满脸上都沾着瓜果。

将一粒被压扁的葡萄从莫布里的脸上摘下,沈奕拿着一根小牙签笑咪咪地对莫布里说:“给我地址,否则我把你的眼珠当葡萄摘下来,然后塞到你的嘴巴里去。”

他的表情斯文,丝毫不象是下得了辣手的人。但是莫布里见惯了黑道种种,知道看一个人的狠与辣不是看他的表情而是看他的手段。沈奕一出手就轻松放倒两名保镖,眉头都不皱一下,对自己说出手就出手,动作又快又狠,充分说明了这是个见惯了风浪的主,绝不是虚言恫吓。

能够混到他这一步,不是非要见了棺材才流泪的,莫布里立刻回答:“145大街……哈得逊大楼,那里有个地下车库,至少有二十多个变种人在那!”

“很好。”沈奕满意的点点头,抓着莫布里的手微微松开。

为莫布里掸去身上的残渣,拍拍他的脸,沈奕用尽量温和的口气说:“你知道绝大多数时候我不喜欢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它在很多时候又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方式。这瓶酒算是赔罪,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

说着,沈奕站起身向外走去。他很随意地向四处扫了一眼,正准备离开,眼前突然一个景象闪过。

一个年轻的白种男人正从隔壁包厢中出来,他的手腕处赫然正是血腥纹章。

冒险者?

沈奕心中一惊。

此时那冒险者也看到了沈奕,眼神中同样露出难以置信的骇然神情。

两个人同时望回自己出来的包厢,沈奕厉声道:

“你隔壁包厢里坐的是谁?”

“我的手下。”

“那个发现变种人踪迹的伙计是不是也在包厢里。”

“是的。”莫布里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该死!”沈奕怒骂一声。

不远处的白种男人显然也正在询问包厢里的人,并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同样发出了愤怒的责骂。

两个人再次对望,眼神中喷射出熊熊火焰。

下一刻,他们突然同时向着夜总会门外狂奔而去。

※※※

沈奕飞快地冲出夜总会,以成龙招牌式的动作从车窗跳进悍马车内,大叫道:“快!开车!”

与此同时,那白种年轻人也冲了出来,奔向不远处的一辆红色跑车,同样大喊起来:“开车!快开车!”

金刚一边发动一边问:“发生了什么事?”

沈奕漫声回答:“没什么,就是碰上了其他的冒险者,他们也得到了地址,你再不开快些,晚到了肉就是别人的了。”

“妈的!”金刚大骂,一脚死踏油门,悍马车唰的冲了出去。

两辆车同时发动,向着145大街急驰。

红色跑车的发动比金刚他们略晚一些,落在了悍马车的后方。开车的是个年轻妖艳的金发女子,在车的后排还坐着两名男子,一个白人一个黑人。

这刻眼看着悍马车在他们前面驶过,坐在副手座上的年轻白种男子大叫道:“薇娜!你最好快一些,我们得抢在他们前面!”

“尽管放心!”金发女子娇笑着回答。

随手打开驾驶台上的一个控制盒,里面露出一排按纽。金发女子在其中一个红色按纽上按了一下,轻声朝那白人青年笑道:“注入一氧化氮。”

跑车的尾气管喷射出一股汹涌火焰,红色跑车如箭般飞出,瞬间超越了悍马车。

“哦吼!”红色跑车上的冒险者同时发出大声的得意叫唤,先前的白种男人更是在车内对着沈奕伸出中指。

“妈的!”洪浪一拳击打在控制台上,砸得控制台挡板脱落,露出里面的无数电线:“金刚你这笨蛋怎么开车的!”

“那车是改装过的!”金刚大声回答:“咱们这车的速度比不上它,而且我对道路也不够熟悉!”

沈奕道:“温柔,看地图,找出前往145大街的最佳线路!估算一下赶到的时间。”

温柔把地图摊开,手指在地图上不停的划来划去:“145大街在昆斯区,从这里过去需要经过至少六十八个街区,如果路上不堵车的话,需要40分钟左右才能赶到。不过以他们的速度,我估计最多30分钟就能到达。”

“10分钟够把所有变种人都杀上好几回的了,我们必须在他们前面赶到,温柔,找出一条可以让我们在二十分钟内赶到的路线!”

“那就简单多了。”温柔用手指在145大街和目前所处的位置上划了一条直线:“开直线就行。”

车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哦,不!”金刚摇了摇头:“那太疯狂了。”

“疯狂的事情就让我来做吧。”沈奕笑道:“这次我来开车,温柔你来领航。”

“可我不是专业的领航员。”温柔惊叫道。

“我们不需要专业。”

就在这时,洪浪突然怒叫起来:“前面发生追尾事故,正在造成堵车,妈的,是那几个冒险者干的。”

“没关系。”沈奕冷静回答:“我们本来就用不了这路太久。”

“系好安全带!”金刚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