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初秋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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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像墨水一般在黄昏的余辉画卷上泅染开来,盏盏华灯次第亮起,整个城市笼罩在金银红绿的璀璨灯火下。坦丁城的夜生活就在喧哗中正式拉开了序幕。

公牛广场附近的青石大道,是都城最繁华的夜市街之一,在白天宽阔整洁的街道,一到天边出现隐约的星星时,就如雨后湿润的林地,冒出蘑菇般,由帆布和铁皮搭成的简易小亭子,占满了道路两侧。

款式符合当前时尚,做工却不甚精致的服装、一些模样喜人,看起来手艺还算不错的工艺品、由麻布编制成的薄地毯、号称是百分百小牛皮制造的鞋子,应有尽有。

囊中羞涩的普通市民,追求潮流但弄不到更多零花钱的年轻人,比起那些标签上写着许多零的精品商铺,更热衷流连于廉价的夜市。

最吸引人的还是散发着各种香气的小食摊,鱼杂碎汤、肉丸子、蜜糖炒栗子、葡萄干、奶酪火腿,没什么比端着一盒小食,在夜风徐徐的街上游荡采购,更打磨光阴的了。

漆成深紫色的马车在夜市附近缓缓穿行,受过良好训练的纯血马,优雅沉静地跺着小步。

佩姬将头微微探出车窗,眼神怅惘地望向簇拥的人群,倾听着喧闹沸腾的声音,手指抚摸着包在窗台上的柔软毛皮。

某种奇异的负面情绪在大小姐心底骚动。

那是种无精打采的脱力感,纯粹心灵上而并非肉体的倦怠。

只剩下一个月,她就得变成包装精美的礼物,躺到床上,接受一个小男人,成为自己的夫婿。

“我下车走走吧。”她吩咐车夫。

“储妃殿下,这里是平民聚集的地方,并不适合您的身份。”驶车的皇家骑士兼保镖,面露难色地劝阻。

佩姬扬了扬眉毛,将叱喝的话语咽了回去,她突然没精神责备骑士的冒犯,推开车门,直接从行驶得很慢的马车上跳了下去。

这举止让车夫惊惶失措了一阵子,他慌忙地从驭座上下来,暗示着便衣随从们紧紧跟过去。

身为储妃,保障她的安全,是头等大事。而且这位准皇室成员,不肯乖乖待在守卫森严的行宫里,坚持着在婚礼前,继续司法厅的工作。

但佩姬讨厌连出门溜次狗,都得被十几个全副武装的骑士围着的感觉。

所以他们只好脱下盔甲,穿着便装,将人数精简到五人,离着好几米,遥遥护卫。

这种夜幕下,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的场所,是最麻烦和危险的,而且是主人临时起意,骑士没办法清场和盘查可疑分子。

金雀花家的大小姐,漫无目的地在人群间穿梭,偶尔在售货的摊位旁停下,随意翻看下商品,夜市的便宜饰品与衣服,自然入不了她的眼,也没胃口品尝下没那么卫生,但味道蛮不错的庶民小吃。

不远处的声音吸引了佩姬的注意。

卖蓝莓蒸糕的摊子前,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男人,正为难地数了数包中的铜板,那些大概是明天的菜钱,男人蹲下身子,小声劝女儿,“不是说好了不买东西,只是出来逛逛么?”

他几岁大的女儿,望着冒着热气的蒸糕,吞了吞口水,依依不舍地移开目光,“爸,那我不吃了。”

拉着女儿的手,男人刚走了几步,下定决定似地,又转了回来,拨拉出衣兜里的大半铜子,买了整整一块。

佩姬出神地看着这寻常的一幕,小姑娘像只小动物,抱着父亲的脖子,轻轻咬了一小口,又把蒸糕递到他的嘴边,“你也吃。”

“乖女儿,爸爸不饿。”

她的视线追随着父女俩,直到他们消失在人潮中。

这种朴素的亲情,自己曾经体会过吗?

似乎在遥远的童年,她曾无比崇拜过父亲,觉得他就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神邸。

这子女对父亲出自本能的崇敬感,在童年还没结束时,就已逝去。

在金雀花的精英教育中,亲情,属于软弱与幼稚的。

你需要的是,效忠于整个家族,在它的麾下,奉献自己的一切。

维护家族成员之间的纽带,是共同的利益。毕竟情感这玩意,廉价而且容易背叛。

但佩姬仍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九岁那年,母亲去世了。

虽然那是个性格苍白,没有多少头脑,只对贵妇人间的交际、购买服装首饰感兴趣的女人,出身于另一个显赫的公爵家族,嫁给父亲,也单纯是政治上的联姻。

在记忆里,她的脸是模糊的,每次回忆起,反而是不同颜色款式的豪华礼服与脖子上明晃晃的珠宝更加鲜明。

但佩姬还是很伤心,趴在床上,哭到累得睡着。

朦胧中,她感觉到,有人坐到了床头,用手轻轻抚摩着自己的头发,从掌心传来的热力,让她很安心。

那应该是父亲的手吧,姑娘迷迷糊糊想着,逐渐停止了抽泣。

……

秋季是个潮湿多水,让人情绪低落的季节。

暴雨总是来得不是时候,劈里啪啦的雨点,忽然急促起来的晚风,让路人朝路边建筑的屋檐下避去,商贩们不满地埋怨着妨碍赚钱的鬼天气,手忙脚乱地将厚实的帆布盖到铺面上。

佩姬将滑落到手肘处的丝织披肩提了提,返身,用惯有的步伐节奏,往几百步远的马车走去。

她为方才浮现出的软弱感到羞愧,无论是受过的教育,还是现实中的磨炼,都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人,准许偶尔有点低潮期,但绝不能沉陷于其中。

临面而来,一个慌慌张张躲雨的男人,撞得她差点摔倒。

佩姬望见,逡巡于不远处的便衣卫兵们,脸上露出的惊惧表情。

他们张大嘴,仿佛在竭力呼唤,朝自己奔来。可能是风声太大,环境嘈杂,佩姬没听清楚在说什么。

“大惊小怪。”她不耐烦地想继续前行,却猛然发现双腿软绵绵地,腰间传来一阵剧烈的痛楚,视线已开始模糊。

她疑惑地摸了摸,一股暖融融的液体,溅污衣裳,将手掌染得彻红。

“刺客?”佩姬喘息着,瘫倒在地上,冰凉的雨水落到脸上,让她觉得很冷。

“控制住广场……别过于紧张……以免引起公众的不安……活捉……”她虚弱而冷静地下达了几个命令,然后意识沉入了黑暗无光的旋涡中。

……

许多震惊诸国的大事,往往由不知名的小人物一手促成。

布斯塔是个粗通武艺的混混,每天的工作就是跟着道上的大佬耀武扬威,晚上去小酒吧找相好的鬼混一番,或者到赌馆来上几把。

如果不是欠了一屁股赌债,相好的又瞧上了一件漂亮首饰,天天缠着他要,布斯塔绝对不会老远从蒂罗莱跑来坦丁来。

“上头有件任务,得去坦丁除掉某个小剧团的四个人,报酬是一千恺撒。”那天晚上,相熟的一个伙计找到他,“这笔买卖你接不?”

“这可是大买卖,还要去都城,太过危险。”布斯塔不情愿,“事后跑路,一千根本不够。”

“这样得了,一千六百块,而且,又没必要完全照着来。”那伙计诡笑着,“稍微弄出点事就成。”

布斯塔明白了,肯定是某个有钱,但与黑道又没多深关系的老板,找到了大佬。

如果说谋杀,是真正刺客的天职,那么坑蒙拐骗,就是混混们的拿手好戏。

那个白痴又不懂得内幕的老板,将刺客组织与收保护费为生的普通黑道帮派混为一谈。

上头想弄到票子,又不愿帮不相干的外人,做出能引起当局格外重视的大案。

这么一想,一千四百块完全划得来,只要他到了坦丁,找到目标,制造点车祸之类的意外事故,上头就有理由对送钱的老板说,“已经尽力了,瞧,那人的遭遇,就是我们干的,但他运气够好罢了。如果不满意,再拿笔钱来,我派人再去试一次。”

再试一次,当然,又是将上回的勾当,重新耍一遍。

……

直到抵达了坦丁,调查一番后,布斯塔才发觉有些不妙。

谁说目标是小剧团的小人物?

红雀剧团的席拉娜团长、绮莉女演员、劳伦剧作家、伯骑士勋爵,各个都是声名鹊起的当地名流。

“妈的,老子受骗了,这一千来块可不好赚。”布斯塔骑虎难下,预付的款子,他离开蒂罗莱前,就花得干净。

黑河饭店地处繁华要道,人来人往,他根本没机会下手。

布斯塔只好把目光投到了伯骑士勋爵的私人府邸,盘算着在门口放把火。

就在计划妥当,避开灰佬们的眼线,准备动手时,从院子里出来的马车,引起了他的注意。

隔得老远,布斯塔只瞧见一张女人的脸,在倘开的车窗处,闪动了一下。

“席拉娜还是绮莉?”他正想着,发现街道另边,有两个警察巡逻过来,连忙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开。

巡警怀疑地打量着他的背影,蛇般地视线让布斯塔背脊发凉。

直到拐过街角,布斯塔才松了口气。“今晚没机会了。”他暗想。

半小时后,沮丧地在夜市逛街时,他又看到了那辆表面上很普通的马车。

混混当然没眼力察觉到,马车的车身是由最贵重的紫松木镶嵌而成,车轴是地道的,只供应给军队的合金钢管,外厢的角落里,那朵巧妙隐蔽在装饰花纹中,羽状复叶的红黄色花,背后蕴藏的涵义。

从勋爵家出来的女人,刚跳下车子,朝夜市街走去。

“是个漂亮妞,大概是那个勋爵的情人吧,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布斯塔轻轻吹了声口哨,他衣服的内兜里,正放着把抹了毒的匕首。

一个用光了酬金,却完不成大佬交代任务的混混,可不能指望他懂得怜香惜玉。

“管它的,这也是和目标相关的人,给她一刀,趁乱立即出城,谁也查不到我。等回到了蒂罗莱,也好有由头交差。”布斯塔决定。

大概是老天爷也在帮他,突如其来的暴雨,给了兼职杀手机会。

布斯塔没发现伪装良好的便衣守卫,而骑士们,也没可能,在喧闹着躲雨的拥挤人流中,立即警觉到一个陌生人的杀意。

兼职杀手将匕首藏在衣袖里,朝恍惚地陷入回忆中的佩姬走去……

※※※※

福兰在第二天,得到了储妃殿下遇刺,生命垂危的消息。

因为伤势严重,无法承受马车的颠簸,佩姬被就近送入了附近的一家小型私人医院。

皇室卫队,封锁了医院所在的整条街,清空了所有居民。

从睡梦中被惊醒的皇太子殿下,供奉于宫廷的御医,紧张得不行,以为这是起关乎政治谋杀的高官们,几大车最先进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以及闻讯而至,被堵在外街的报刊记者,更远处窃窃私语,充满好奇的市民,汇集于此。

“先生,请停下。”福兰刚抵达现场,就被卫兵阻止。

“我是储妃殿下的私人顾问,请问,她目前的现状如何?”

“无可奉告,请您离开。”检查了福兰的证件后,卫兵的语气和缓了几分,但依然坚持职守。

福兰踌躇地回到马车,心乱如麻。

他没足够的身份与原由,得到最新的情况。

但目前的局势,让他猜测到,佩姬的状况很糟糕。

“不,你是我的,就算死,也得由我来结束。”低沉的咆哮在复仇者的心底狂乱地吼叫。

这时候,他听到耳边,传来一个苍老男人的声音,“福兰·弗莱尔,我的老友,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你的表情,却告诉我截然相反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