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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费都老区一条胡同最深处的宅屋,迎来了位特殊的客人,租客是个收旧衣服的布贩子,听到敲门声,“谁啊?”他推测是买卖来了,等打开门,一个高大身影带来的压迫感让布贩子后退了两步,来客站在阴影中,戴着大帽子,看不清楚脸,神秘极了。
布贩子猛地冒了身冷汗,他想起自己租的房子是所凶宅,几年前曾经发生过命案,但等他瞧清楚来客那身料子不错的行头后,很快打消了他的恐惧。
“先生,能让我进来吗?”
“请问您有何贵干?”布贩子让开身子,暗想着有钱人为什么会来这种又破又烂的鬼地方。
“五十个恺撒,先生,您可以将这间屋子借我使用一个小时。”
这笔交易很快谈成了,布贩子甚至没询问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他摸着兜里的票子,走出屋子,站在巷子外,随便找了台阶蹲下,摸出烟咀着。
“嘿,你在这干什么?”有认识他的人路过,问道。
“说起来你肯定不相信。”布贩子得意地说,“我在这站一个钟头,就能赚五十块。”
“得了吧,你这个想钱想疯了的财迷。”听到这说辞的人哈哈大笑,没人相信。
布贩子耸耸肩,继续抽着烟,他望着夜色笼罩下的租屋,那栋残缺的破宅子,难以相信地想,“有钱佬都是群喜欢干怪事的神经病。”
福兰·弗莱尔在房间里慢慢走着,微弱的烛光摇摇曳曳,家具摆设在地上投射出巨大的影子,一明一暗的光芒下是靴子踩踏在腐地板上嘶哑沉闷的声音。
“别闹了,饭好没好呢。”
“如果再让我吻一次,就放过你。”
“汪、汪……”小狗摇着尾巴,抱怨主人们慢手慢脚,还没准备好食物。
厨房现在已经是堆满杂物的储藏室,只有钉在壁上的小柜子,与油烟留下的黑印记,提醒着这儿曾是烟雾缭绕,飘着饭菜香味的地儿。他闭着眼睛,仿佛在寻觅着往昔的回忆,良久。
穿过客厅,走上楼梯,手指摸着油漆斑驳的扶手,在二楼的一间卧室里,他停下来,凝视着靠窗的墙壁上,刻着一道道痕迹,那是他曾经寄出求职信后,在期待不安的日子里,自我安慰计算时日画下的。
他在这里拥有过贫苦但幸福的家庭,在这里重新振作,确定过新的人生目标,也是在这里,流下了他家人的鲜血。
“复活后,我第一次回到这里,也是最后一次。”福兰轻轻地自言自语,“都改变了,无论是人,还是物。永恒的,惟有回忆与时间。”
在走出大门时,福兰深呼了一口夜晚的空气,“我在这里叹息就能改变什么?已发生的,不会重来,凶手们还没惩戒完毕,他们把残暴的手段施展给我,很好,我学会了,一定会照着教训,奉敬回去。伊戈·安德希杀了我,我还给了他。金雀花毁了我的人生,我也得毁了它的未来,还有那个叫乔·考利昂的同谋……罪罚相等,这即是人世间的公正。”
他走出巷子,牵过马,离开了老区,在出城的路上,经过巡警厅门前的广场时,稍微停留了下。“老朋友,祝福你。”福兰念叨着莱姆探长的名字,每年在探长的生辰,他都会邮寄一份匿名礼物过去,“希望日后,我还能继续祝福你。”
然后,他纵马,离开了费都,不再回头。
※※※※
伊费茨塞是一座喧闹的镇子,因为地处从海湾地区通往都城的要道上,人流量比得上一些大城市,住宿服务业发达,全镇有二十四家提供客房的大型旅馆,而圣乔治大饭店则是其中的佼佼者,这家老字号的饭店原名“老酒鬼”,以自家酿造的高度白酒著称。
但在几十年前,先帝圣乔治七世的御驾,曾在老酒鬼住过一晚后,精明的主人立即把店名改成圣乔治,来纪念这次体面的荣誉,而皇帝的房间,则被改成超级豪华的套房,只提供给过路的达官贵人租用。
他打探过红雀去坦丁的路线,知道剧团在圣乔治大饭店订了整整一楼的房间,但因为抄小道,来早了一天。
福兰于树木苍翠的前庭下马,对前来接待的侍者说,“客满了吗?”
“还有几间房。”侍者接过缰绳。
他进入饭店大厅,因为出众的身高,与摘下帽子后,奇异的外貌,很快引起了饭店客人们的注意,“瞧刚进来的那个人,像个魔怪。”
“也许是战场退役的军官。”有人打量着,猜测道,“看那些疤痕,真恐怖,死人堆里爬出来似的。”
“为什么说是军官?”
“嘿,小兵可住不起圣乔治,没瞧见那身滚着花饰与金线的外套么,地道的品牌货。我猜这个人至少拥有过少校军衔。”
还有些猎奇心理的贵妇人,盯着强壮的身躯,把扇子搭在脸上与女伴嘀咕,“这个人应该有不少离奇的故事,也许在晚餐时能邀请他一道。”
“得了,故事也许有趣,但长相会影响食欲。”女伴咯咯笑着。
名牌华服能省很多麻烦,假如不是这身衣服,说不准自己连门都进不了。福兰想,他来到前台,“一间房,住两天。”
“好的,请您登记一下。”前台服务生解释,“这是本镇的规定,客人得登记身份。”
“卡西莫多·伯骑士,拥有英格玛联众国勋爵头衔。”福兰回答。
伯骑士是岛国英格玛的姓氏,福兰在出发前就想方法弄到了伪造的勋爵证书与详细的背景资料,并且以外国贵族的身份在拜伦官方注过册,想调查这头衔的真伪,必须专人前往遥远的英格玛调查,费时且费力。
服务生在册子上飞快地写下几行字,然后把挂着门牌号码的钥匙从身后的架子上取下来,“爵士阁下,希望您住得愉快。”
他住进了三层的307号,在去房间的路上,福兰接到了一次邀请,对象是一个携带着妻子,正在度假的青年子爵。上流阶级的人,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着好奇与兴趣。特别是发现,自己的阶级中,突然多出位奇特的成员。
“假如爵士阁下能挪出时间,希望与您共进晚餐。”子爵说。
“很荣幸。”福兰点头。
“第一步,我得逐渐进入拜伦的贵族圈子,新身份与红雀剧团目前的名誉,都是相当好的助力与伪装。”在约定好会面的具体钟点后,福兰边上着楼梯边想。
……
黄昏时,一位急匆匆的男人一阵风似地卷进了饭店,他喊来经理,“我是红雀明星大剧团的顾问,本来预计剧团在明早抵达,但走得快,晚上七点左右就会到来,希望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当然,这是大事,就算贵团早来一天都没关系。”经理表明着饭店的恭维与服务质量。
“那就好。”顾问松了口气,“我骑马赶了几个小时,给我来顿吃的。”
“随我来。”经理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凑到顾问耳边小声说,“能帮我弄一份妮可女士的签名么?”
“没问题。”顾问拍拍胸膛,他刚跟着经理离开,旁边几个竖起耳朵偷听的服务生立即嘀嘀咕咕起来,随后,红雀明星剧团即将到来的消息,在饭店传开。有几位准备赶夜路的客人,也留了下来加住一晚,想近距离目睹大明星们的风采。
消息传到福兰耳朵里时,他正在二楼的沙龙与子爵夫妇交谈,“那个夜晚,我至少击退了十名海贼,瞧,左脸的伤痕就是那次留下的。当守到天明时,我们终于带着藏宝,等到了援军的接应的船只。”
“请再说说,您的冒险经历。特别是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子爵听得激动极了,福兰绘声绘色描叙了他编造的人生经历:一位喜欢四处游历的贵族勇士,在子爵眼中,他已然是个大冒险家,野蛮的黑大陆、马摩尔克无边的沙漠,甚至更遥远的香格里拉,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从小接触到的草药学,父亲对东方描叙过的笔记,法师威廉教导给他的丰富知识,再加上出色的口才与想象力,让福兰能扣住每个细节,尽善尽美。
那些伤疤与丑怪模样,反而让子爵觉得应当如此,这才是个身经万险,与野蛮人搏杀的冒险家应有的样子。
而他穿上周到的服装,出现在沙龙时,优雅的谈吐与举止,又表明这是个受到过高等教育的文明人,野性与理智,在这位先生的身上,融合得非常完美。
“哦,那可是个只在梦中出现的乐土,宽广的墙壁连绵,保卫着比拜伦还要辽阔十倍的国土,也许有些不恭敬,但我只是如实的述说”,福兰望着子爵夫人的帽子上的丝绸彩带,“在香格里拉,这种质量的丝绸,满街都是。”
“噢,我真羡慕那个国家的女士们。”子爵夫人说,“这顶帽子可花了四百恺撒。”
“不能与梦之国攀比,就像再伟大的国君,也无法比拟天国的威严。”福兰安慰道。
“您刚才说,曾在香格里拉面会过皇帝?”
“对,这是毕生的荣耀,就如同阁下对香格里拉兴趣浓厚,那位统治着无边领土的皇帝,同样也对西方感到好奇,我曾在皇都那座地面都是金子的宫殿待过十天。”
“这真是荣耀。”子爵感叹。
“还有份更大的荣誉,我被香格里拉皇帝赐予了正治卿的头衔。”
子爵念叨着这个陌生的名词与发音,“正治卿?”
“就如同西方的贵族称号,香格里拉将上流阶级分为十品。”
“喔,那正治卿是几品?”
“在我说出来之前,请阁下务必注意,在西方,正治卿只是种单纯的荣誉,并没有实际上的意义。”福兰顿了顿,“二品。”
“天,在东方,您至少是位侯爵大人。”子爵惊呼。
子爵夫人问道,“伯骑士正治卿阁下”,她为这新鲜的称呼感到快乐,“那么您目前在干什么?计划下一次冒险么?”
“虽然冒险的血液依然在沸腾,但一个男人,应该创下自己的事业,而不是冒险的探索与飘渺的名声,我投资了一家剧团,并且正在拜伦寻找新的投资项目。”
“剧团!”子爵夫人很感兴趣地问,“能告知名字吗?”
“嗯,叫红雀。”
“噢,原来这就是让我们在圣乔治相遇的原因。”子爵夫人轻轻喊到,“这个有名的明星剧团,将要抵达饭店。”
“我因为一次冒险,在一年多以前,离开了红雀,现在正在这里等候它。”福兰说,“证明我的投资很正确,它发展得相当不错。”
正巧这个时候,红雀的顾问走进了沙龙,子爵刚才见过他,还询问的剧团具体抵达的时间,于是将他叫过来,“顾问先生,我们刚好谈论到剧团,并认识了贵团的主人之一。”他指着福兰。
“主人?”顾问有些摸不着头脑,“阁下,您贵姓?”
“伯骑士。”
“伯骑士?很抱歉,我并没听过。”
“噢,我离开剧团时,也没见过你。”福兰笑道,“那么卡西莫多呢?”
顾问立即记起,团长经常提起过这个名字,但并不清楚到底是谁,不过能被团长挂在嘴边的人,至少在团里拥有相当的地位,“原来您就是卡西莫多先生,方才真是失礼。”
“红雀什么时候能到?”
“快了,也许还有半个钟头……”话没说完,他们听到楼下大厅里传出沸腾的声音,然后一位服务生匆匆跑上来,对沙龙里不少等待着见到剧团的人说,“先生们,打扰了,红雀明星剧团刚刚抵达了本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