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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旭继续说道:“虽然在之后我们加大了自研的力度,但购买IP这块,也一直没有放下。在GOG创意社区里,我们专门有一个大区,就是放出各种购买到的IP角色,并向玩家征集它的游戏机制。”
“而目前GOG世界服,似乎非常欠缺这一点!”
闵静超恍然大悟:“对啊,确实非常欠缺!”
“我们目前买到的IP角色,基本上都是在国内有一点点影响力的,但是到了国外,基本上没什么影响力,这些角色对国外玩家来说是无感的。”
“目前GOG的英雄库跟ioi相比,在国内毫无疑问是占据了上风,但是在国外反而是劣势。海外的玩家,可能对ioi的英雄接受度更高。”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我们必须要解决!”
叶之舟想了想:“那如果我们在海外也上线GOG的创意社区呢?”
闵静超摇了摇头:“不行。GOG创意社区这个东西,前提是玩家数足够多。玩家多、参与度高,才能涌现出好的作品。”
“但现在GOG在海外还没多少玩家,现在搞创意征集,肯定征集不到好的作品,这笔钱要么是花不出去,要么就是花出去之后买来的东西不满意,完全没有意义。”
“应该直接去买一些国外的成功IP!”
“这样一来,起到的是跟大牌明星一样的宣传效果,甚至还更好,因为目标受众比较明确。”
“我们可以直接把这些成功IP做到游戏中,这比干巴巴地请一个明星代言要好多了!”
叶之舟表情兴奋了起来:“明白了!果然,这应该是就是裴总想法的标准答案了!”
众人又反复论证了一番,更加确信了“买IP”这个做法就是裴总谜题的最优解,应该也是裴总早就考虑好的。
毕竟这个“买IP”这个方针是从GOG研发时期就定下的基本原则,现在推广世界服,更需要一个被海外玩家广泛接受的IP。
李雅达适时地提醒道:“大家先别着急高兴,裴总这道题,我们还没解完。”
“决定了买IP,但是,具体是怎么个买法?买哪个?”
“要是买那些特别著名的超级英雄形象,这两千万刀还真不一定够用,毕竟很多有钱的海外游戏大厂也都在盯着这些IP,经过影视化以后,这些形象的版权早都涨到天上去了。”
叶之舟想了想:“买特别贵的大IP,恐怕不符合裴总的初衷。毕竟裴总在国内买IP的时候,也是从来都不买大IP的。”
闵静超提示道:“不要教条,国内和国外的情况不一样,为了更好地配合宣传攻势、打出一锤定音的效果,在海外我们必须有一个足够响亮、拿得出手的IP形象才行。”
众人再度陷入纠结。
最后,李雅达提议道:“所以现在无非就是两种方式,第一种,集中资金买一到两个知名度高的成功IP形象;第二种,买很多个知名度一般、但符合海外玩家认知的IP形象。”
“既然不确定,那就当成两个答案交上去嘛,让裴总拍板。”
叶之舟点点头,站起身来:“明白了,谢谢大家!”
“我这就回去简单做个调查,让裴总做最终决定!”
……
……
8月10日,周三。
裴谦起床后不久,接到了叶之舟的电话。
“裴总,我们已经想好GOG国际服最后的推广方案是什么了!我们要买一些适合国际市场的IP角色,做到游戏里!”
“不过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我们是应该集中资金买一到两个知名度很高的国民级IP角色呢,还是应该购入一系列知名度没那么高、但符合海外玩家口味的普通IP角色呢?”
裴谦考虑了一下,回答道:“后者。”
这种国民级IP角色,下手就太狠了,裴谦很怕ioi那边撑不住。
这种担忧虽然比较奇怪,但也不无道理。
GOG在游戏本身已经超出了ioi一大截:端游手游互通、收费极为良心、已经有一批出色英雄、游戏机制更易上手和传播。
而现在GOG在海外推广,主要就是在于两点:会不会水土不服,知名度怎么打出去。
所谓水土不服,主要是怕里面的英雄形象不符合海外玩家的口味,遇到文化壁垒。
而买IP确实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但如果买国民级大IP的话,裴谦怕下手太重,直接把ioi给打死了,那以后就不能在海外市场愉快撒钱了。
还是买一些小的IP,跟ioi在海外市场慢慢玩,钝刀割肉,一点一点地蚕食,这样就起到了他好我也好的效果。
叶之舟表示赞同:“好,那我们就去挑一些划算的小IP角色买了,过段时间再向您汇报。”
……
挂了电话,叶之舟高兴地对林晚和王晓宾说道:“裴总拍板了!果然这就是正确答案!果然我们两个游戏部门联合起来,在揣摩裴总意图这块是无敌的!”
林晚看着手头的资料:“先别高兴得太早,后面还有很多工作。米国漫画有这么多超级英雄角色,我们到底怎么选?哪些符合欧美玩家的口味?”
看着手中密密麻麻的英雄名字,众人都感觉一阵头疼。
超级英雄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3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超级英雄的名单已经长到令人头秃。
现在大家面临着一个很难的抉择:
大家都认识的那些英雄,很贵,而且裴总已经说不要买了。
那些便宜的英雄大家都不认识,也没什么名气,又如何确定海外玩家到底喜不喜欢呢?
谁知道那些没什么名气的英雄,到底是因为生不逢时,还是因为做得太失败、根本不符合外国人的口味?
如果是前者那还好,如果是后者的话,GOG买来这种垃圾对游戏推广也不会有任何帮助的,等于白花钱。
叶之舟说道:“前两大的漫画公司就别想了,早就被大集团给收购了,收购价格基本都是几十亿美刀的级别,这种便宜我们是占不上了。”
“而且他们把角色IP攥得死死的,我们这两千万刀就算能买到一些知名度相对高的角色,恐怕也只是游戏版权,还会附加诸多的限制条款。”
“买他们的一些知名度低的IP角色似乎可行,但同样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而且溢价可能会高得让我们无法接受,性价比很差。”
林晚想了想:“那就不考虑了,往后看。”
叶之舟继续翻阅了一会儿资料,说道:“我们……似乎可以买下米国第三大的漫画公司,前两天刚有个新闻,说他们快破产了。”
林晚本能地意识到有些不对,问了一句:“第三大漫画公司都快破产了?那这个第三大漫画公司的市场份额是?”
叶之舟:“不到5%。”
林晚:“……”
王晓宾也懵逼了,吐槽道:“神特么米国第三大漫画公司市场份额还不到5%,那意思米国一共三家漫画公司是吗?”
叶之舟也被逗乐了:“当然不是,但是资料上显示就是这样的啊。”
“只能说这就是行业现状,前两家漫画公司都是巨头级别的,市场份额都在近40%,剩下第三名到第十名加一起也就10%,其他更小的加一起也是10%出头。”
“这两家的超级英雄IP实在太多了,市场的盘子就这么大,他们一边出漫画一边拍电影,影响力跟其他的公司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林晚点点头:“嗯,标准的二八定律,头部公司占据了八成的市场份额。”
“怪不得,‘米国第三大漫画公司’听起来挺唬人,但实际上市场份额只有不到5%,而且随着前面两位大佬的神仙打架,它肯定是越活越艰难,破产也不足为奇了。”
叶之舟把笔记本电脑拿过来,快速查阅着相关资料:“是的,现在传统漫画的形式已经不景气了,这些巨头漫画公司都是靠影视化来赚钱,漫画相当于一个庞大的灵感库,可以随时取材,稳定产出电影内容。”
“但是对于这些市场份额很小、拍不起电影的漫画公司来说,就越活越艰难了。”
“这家‘飓风漫画公司’有几个点,是挺不错的:”
“它的漫画题材并不完全局限于超级英雄,而是更加多元化,对于GOG来说,更加多元化的形象,选择的余地肯定更大。”
“它的几个IP,看起来就很符合欧美玩家的口味,比如炼狱公爵、异种、机械特警。”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真有一个国民级别的IP形象!只不过……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多面侠》,1993年上映,获得包括奥斯卡在内的多项提名,然而没有最终获奖,投资2700万刀、全球斩获3.4亿票房,列在那一年所有电影票房的第四位,主角拍完这部电影之后片酬飙升了20倍。”
“但是,飓风漫画公司并不是投资方,所以没捞到多少好处,这就是它最后的辉煌了,后边就越来越过气。”
“但好处在于,多面侠这个IP角色影响力还是有的,很多外国人应该对他的形象都很眼熟。飓风漫画公司的价值,有一多半都在这个IP上。”
“虽然感觉有点像是捡垃圾……但不得不说,这垃圾捡的还是挺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