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投诉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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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已经向曹云说明了情况,曾经东南亚有一家‘运输’公司,从事各种商品的采购和运输,在一年前因为违反规定,被大联盟除名,并且为首两人被杀。有市场就有生意,北美四级商户分出一个东南亚商户,和本地团伙合作,一起经营名为‘超虾快运’的运输公司。

按照大联盟规定,超虾快运大部分商品都可以运输,没有限制,但有一样生意不能做,那就是人口。

大联盟有一家七级商户,是活跃在菲律宾的四人绑架组,他们和超虾有一定业务来往,超虾帮助采购过不少器材。四人绑架组的老大联系超虾,自己要跑路,希望超虾能安排一条航线,从菲律宾南部到俄罗斯。陆空都可以。

超虾了解到,他们因为绑架了一位权贵家属而被报复,有一人被捕,一人被击毙,于是在商议好价格后,超虾通过海路将绑架组两人运输到了俄罗斯。

数天后,俄方在荒野发现一具女尸,在国刑帮助下,证明死者是在菲律宾南部被绑架的一名权贵家属。

权贵为了自己这位家属,通过大联盟的人赎回了家属,按照大联盟规定,商户收钱之后,必须将被绑架者送回。权贵没收到人,反而收到噩耗,于是向大联盟投诉。

数天后,大联盟在俄抓捕了绑架四人组的老大。老大说明情况,原来权贵一边联系赎人,一边动用力量搜杀绑架四人组。在一人被捕,一人被击毙情况下,老大带着肉票上了超虾的船。

大联盟有明确规定,肉票属于人口,不在超虾营运范围之内。于是曹烈控制了超虾老大和三名超虾与直接运输有关人员,对他们进行了逼供。其中一名人员承认,在绑架老大和肉票登船后,他怀疑运输肉票,联系了超虾老大。超虾老大让他闭嘴干活,所以最终把人给运到了俄境。

投诉部就此做出处罚决定,处死超虾老大和两名有过错人员。另外绑架四人组老大没有客观杀害肉票的举动,只是因为环境抛弃了肉票,导致肉票冻死。考虑到他在菲律宾被全城搜杀的客观情况,投诉部认为他没有违反大联盟规则,不予处罚。并且按照大联盟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和生活资助。

这个处罚看起来不合情不合理,但是合规,董事会对此没有疑义。

在三名涉案人员被处死的半个月后,出事了。原因是肉票并非被挟持上船到达俄境,而是厌倦了自己的平淡生活,爱上了英俊的绑匪,享受冒险逃命生涯。肉票是主动和绑匪上船。

这时候就出现了巨大问题,肉票如果是被挟持的,超虾就触犯了大联盟规定,超虾不得采购和运输人口。但肉票是自愿和绑匪去俄境,代表肉票不属于人口。

绑匪供述,他知道大联盟的规矩,所以隐瞒了真相。和肉票私奔属于违反大联盟商家条例,他要受到经济处罚。在此情况下,他撒谎自己挟持肉票。作为一位绑匪,挟持肉票是受到规定保护的合规行为。

前文说过超虾是北美商户在东南亚建立的新运输公司,在得知超虾老大是蒙冤而死的情况下,北美商户上诉董事会,要求彻查此事。董事会和曹烈商议,曹烈同意投诉部作为被告出席烈焰法庭的内审。投诉部最大错误是没有彻查真相,轻信当事者的口供。

本次内审的法官是抽签抽取出的三名董事,他们和曹烈和北美商户没有直接的工作关系,也没有私人关系。

曹烈一旦罪名成立,会死吗?

不知道,罪名是否成立,由九名董事会成员投票决定,一旦得票超过六票,罪名成立。罪名成立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由三名法官决定。

在前两天的庭审中,司马落、九尾良子和北美一名杨律师组成的控方完全压制了曹烈的自辩。从庭审情况来看,董事会即使是曹烈亲戚,不定曹烈罪都说不过去。

……

船只离海进河,再七拐八拐,最终到了一处湖边山。这山V型,V底部有一小片建筑。如果从高处看,因为山体茂密的树林难以发现这片建筑。

“泰国的味道。”曹云闻了闻。

曹云被扶起来,登岸。曹云跟着女子一直走,走在木板上,走在石头路上,很快上楼梯,到了一个小房间。一路上曹云品味脚感,直觉认定是东南亚。

女子交代:“这是你的房间。出门前必须换上衣服,戴上面具。五级以上的商户基本都派了代表参加听审,你不会想让他们知道你的身份的。我叫竹,是你临时保镖,没有我陪同情况下,不要到处走。”

曹云问:“我可以拿下袋子了吗?”

“可以。”

曹云拿下了黑布袋,这是一个间屋,墙体是木制的。地板也是木制的,不过是制式木地板,并非用木块拼接。顶部是三角结构为老房子的构造。房间不大不小,很干净整洁,设备也比较齐全。

曹云也看见了竹,东南亚人种:个矮,肤黑。头戴了一个棒球帽,左耳开始到衣服内是一条文字纹身,不知道是哪国文字。外穿黑色风衣,内穿灰色紧身衣。

竹打开投影仪:“这本是我住的房间……这是内审录像,一共开了两庭。”

椅子是竹椅,竹踢给曹云一张,自己拿一张竹椅坐下。

检控官就是检控官,他们首先通过展示、提问,把案件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不过曹烈并不认同,曹烈不相信绑匪说的是实话。同时曹烈还认为,即使绑匪说的是实话,肉票身份不因为肉票的想法而改变。大联盟有明确规定,不能从事人口采购和运输工作,并且进行了细分,其中包含了肉票。

司马落没有戴面具,他穿自己的衣服,九尾良子也是一样,倒是杨律师伪装了身份。他们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论证,第一庭证明了绑匪说的是实情,绑匪和肉票是私奔关系,而不是挟持关系。

第二庭,开始就人口等定义,检方提供了大量的说明,甚至以联国的标准基础论述了人口这个名词。这点曹烈和控方看法一致。司马落出马,说明了一个重点,肉票和绑匪合作做了犯罪的事,他们实质上已经是同伙关系,并非绑架和被绑架者关系。

不算新闻的新闻,人贩子拐了一妹子,妹子屈从人贩子变成了人贩子,从法律角度来说,妹子从受害者转变为和人贩子一样的犯罪者,法律不会因为她曾经是受害者而从轻处罚。

反过来,还是上面的案例,人贩子突然良心醒悟,制止妹子残害一位被拐儿童,他则会因此可能从轻处罚。

定义的标准在行为,而不在于身份。当受害者主动和罪犯合作进行犯罪,他就不再是受害者,而是罪犯同伙。以这个定义标准,肉票在和绑匪合作,共同犯罪后,已经不再是受害者,而是绑匪同谋。所以绑匪利用超虾快运是符合规定的,超虾快运运输绑匪的行为也是符合规定的。

司马落在长篇陈述过程中,自己忍不住想笑。

曹云有些奇怪,司马落、九尾良子都是正经的检控官,他们不应该这么拼命。从庭审态度来看,他们带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渴望,渴望将被告定罪。曹云不太理解他们的这种心态,特别是司马落。

录像结束,曹云没有吭声,静静摸着下巴。竹也不说话,摇动椅子假寐。

许久后,曹云道:“是不是有什么交易?如果曹烈罪名成立,他很可能被送到东唐受审?”

竹回答:“怎么处罚是三名法官的事。大联盟要处死曹烈应该不可能。但是也不可能轻易放过曹烈。董事会内确实有曹烈的仇家,是他把事情闹大,还联系各商户代表到这里听审。目的就是给法官足够的压力。所以你的猜测也是我们担心的原因。”

曹烈本是高岩国刑,在和东唐警察合作时突然反水,导致猎狐计划失败。猎狐计划是剿灭南美毒鸟联盟开辟亚洲市场的一次非常重要的行动,不说准备了多少年,不说花费了多少财力和人力。就曹烈这种背叛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毒鸟联盟同伙。

曹烈如果去东唐受审,也就是死缓,不是普通意义的死缓,而是字面意义的死缓,死的慢一点。

竹问:“能打吗?”

曹云道:“一百万。”

“一百万?”

曹云道:“这案子不是很难,是你们不够专业。我不知道曹烈仇人怎么想的,我如果是曹烈仇人,肯定不会让检控官来当检控官。业内普遍看法,检控官有六十分就相当厉害了。当然,多数律师也就四十到六十分。诸如我这么优秀的律师,怎么也得六十一分。不过,这一百万我只能打掉曹烈的罪责,替死鬼还是要的。”

竹想了一会:“你不会是想找个背黑锅的人吧?”

曹云道:“为什么不可以,曹烈事后知道这件事,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你们都是混黑的,帮老大顶锅的觉悟应该都有吧?”

竹忍着不揍曹云:“曹烈不会同意。”

曹云道:“他同意与否不改变事态发展,现在问题是你们有没有合适的背锅侠?”

竹好一会问道:“不能打掉罪名吗?”

曹云道:“不好打。检控官虽然整体能力不如好律师,但是他们有个巨大优势,资源广博。否则刑辩之王欧阳逸不会有败绩。看你们的意思,如果愿意找人顶罪,我还是有把握的。如果不找人顶罪,要打掉罪名,怎么也得三百万。实话和你说,我把握不大。既然你们为了曹烈好,抽签抽一个出去顶呗。”

竹问:“你是不是对我们有什么误会?”竹能读出曹云言语中的嘲讽。

曹云道:“如果你们坚持不牺牲,我自然可以试试赚三百万。”

竹道:“我很了解曹烈,你还是按照三百万来打吧。”

“OK!”曹云无所谓回答,问:“如果打输了……”

竹道:“输了又能怎样?还能把你杀了?不说曹烈和你的关系,烈焰法庭也不允许这种事发生。烈焰法庭能成为一级商户,你以为只有钱就可以了?”

“哦?”曹云对这个问题颇为好奇:“能谈论?”

竹看了曹云片刻,道:“烈焰的法人我们知道是谁,但他只是木偶。烈焰很守规则,我们也没有全面调查的必要,也不能全面调查。根据我们了解情况,烈焰原先三法官,到后来的五法官,新增加两位法官完全是凯子。属于有事出钱,没事可以卖的那种凯子。烈焰原三法官中,最少有一名富豪是必然的,同时最少有一位是司法人员。能够到这个级别的司法人员,绝对不是司马落,越三尺他们。肯定很有势力和影响力。”

曹云:“我有些惊讶。”

“惊讶什么?”

“惊讶你会告诉我。”

竹道:“鉴于你和烈焰打交道的次数太多,看在曹烈份上,可以给你一些情报,避免你将来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选择。”

曹云:“这个社会已经是利益社会,为什么我在你和狐狸身上却感觉到难得的忠诚?我不是说忠诚已经消失,我认为忠诚的排名下降了。”古代的核心价值观:孝道。假设你是一名已婚男子,公寓着火了,里面有老娘,老婆和孩子,分别在不同三个房间,你一次只能救一人,你先救谁?

古代的价值观,必须是老娘。现代人会选老娘吗?也许还有很多人会选,但是也有部分人不会选。一种超理智的选择:在危险中,老娘的价值最低,以价值评估,老婆和孩子凌驾在老娘之上,老婆和孩子孰重孰轻,这就看具体情况。

第二种超感性选择:通常发生在母亲身上,母亲通常第一选择是孩子,这是不符合古代价值观。

第三种超浪漫选择:选择妻子,妻子是唯一一位能和丈夫白头到老,相处时间最多的人。

曹云觉得与其发扬孝道,不如让孩子们学会感恩。

忠诚则和孝道并存,并且被统治者混淆一体,诸如三纲之说。忠在古代价值观中地位是很高的,甚至可能超过孝。

曹云难以理解竹和狐狸对曹烈忠的心态。也可能是曹云此人过于势利和利益。是非对错,谁又能说的明白?